举报锦江流域违法排污 最高可得10万元奖励
今天上午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,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,研究审议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等议题。
▲今日上午,第22次常务会议现场
鼓励举报锦江流域违法排污
最高奖励额达10万元
会议审议了《成都市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(下称《奖励办法》)。《奖励办法》适用于对锦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(包括江安河、沙河、肖家河、鹿溪河、洗瓦堰、柴桑河、大坝沟等)违法排污行为的举报及奖励。
▲沙河城市公园 图源东方IC
《奖励办法》规定,对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举报,给予2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。
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举报情形包括——
工业企业、生产作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;
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从事畜禽规模化养殖的;
在畜禽养殖宜养区内,养殖场(户)直排类污的;
污水处理厂站(含生活污水处理厂站、工业污水处理厂站)偷排或者超标排放污水的;
住宅小区以及沿街商铺如洗车场、餐饮店、农贸市场等排水户乱接乱排造成污水直排的,或向雨笔子倾倒废水、废渣等行为的;
......
会议强调,要广泛宣传举报渠道和领奖方式,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;加强协调配合,依法严管重罚违法排污行为,确保举报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。
据介绍,除锦江流域之外,成都市域内的其他流域也将对举报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奖励,奖励办法正在谋划制定中。
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
12月底前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
市政府常务会还审议了《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(送审稿)》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工作目标,将企业开办必备流程环节精简至“工商登记、刻制公章、申领发票、社会保险登记”4个环节,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内,其中——
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;
1个工作日内办理刻制公章(含备案);
1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发票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。
此外,积极推行企业办照“零跑路”,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。建立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。
市政府常务会议还集体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,审议了《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送审稿)》、《成都市跨境电商资金扶持政策(送审稿)》、《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(送审稿)》等议题。
大家都在看↓
蓉城政事记者 李秀明 摄影记者 赤途
编辑 余新悦